正平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GuoLi518 9 0

  2024年3月22日晚间,正平股份( *** )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了中国 *** 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号)。

  根据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正平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0年3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腾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君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53,655,840.81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11%;虚增营业收入71,541,121.08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0%;虚增利润17,885,280.27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80%。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28.12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05%;虚增营业收入13,532,170.83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虚增利润3,383,042.71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11%。

  业绩方面,根据正平股份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正平股份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至4.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1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1亿元至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21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正平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准备索赔。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正平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正平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正平股份 *** 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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